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车辆和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563-1996 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J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货物
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2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3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4不可移动罐体车
罐体永久性固定在车辆底盘上,与车辆不可分离的罐体运输车。
3.5拖挂罐体车
罐体永久性固定在挂车底盘上,与挂车不可分离,牵引车与挂车可分离的罐体运输车。
3.6罐式集装箱
由箱体框架和罐体两部分组成的集装箱,有单罐式和多罐式两种(GB/T 1992-1985,定义2.2.2.2)
4 分类和分项
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分项应符合GB694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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